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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 租客做這 華裔房東背鍋賠物業$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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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網綜合)作為物業業主,即使房屋出租租客,但任何與物業之間的糾紛都需要業主自己負責。最近溫哥華一個華裔業主就被物業發來一張高額的索賠單,起因竟是租客的這麼一個微不足道的無意識行為。


溫哥華一座高檔公寓的業主 Y 先生收到物業的索賠單,稱其需要為該物業一場火災之後的一系列維修支付高昂的費用,索賠金額超過 7.2 萬加元。但業主認為這一決定不公正,於是將物業告上了民事調解法庭。

根據法庭文件,Y 先生的這套公寓出租給兩個女性租客。在 2021 年 2 月 10 日這套公寓的陽台上爆發火災。消防部門趕到、並撲滅大火,當時 Y 的租客並不在家。


然而,BC 省仲裁庭法官 Nav Shukla 在裁決中表示,根據采訪和現場證據,消防部門發現火災是意外,是由租客‘不小心丟棄’的吸煙材料引起的。因此,作為業主應當支付這筆費用。


該物業公司表示,由於 Y 先生的租戶造成公共財產損失,違反了該物業的章程,因此向公寓業主尋求賠償,賠償金額為 72,646.27 元。

其中:窗戶維修費用為 65,289 元,陽台維修費用為 4,084.50 元,物業公司為確定損壞原因而獲得的法醫工程報告費用為 3,272.77 元。




業主認為,物業對起火原因的調查尚無定論。因此他希望物業公司撤銷這筆 7.2 萬的賠償金額。


於是該物業聘請了一名法醫火災調查員,其報告得出的結論是:火災的起因很可能是房客留在陽台上的垃圾袋內,可能是由於電子煙處理不當造成的。

其中一名租客告訴調查人員,她和她的室友都不吸煙,但她確實使用一次性電子煙,而且她通常將其扔進垃圾桶,每天或每隔一天使用一次。

然而火災調查人員發現,陽台的垃圾袋雖然已經燒毀,但他們發現這些垃圾碎片中有多支電子煙,並且沒有其他潛在的可能會引發大火的點火源。

調查人員甚至將垃圾裡的電子煙樣本進行 X 光檢查,發現這些電子煙中包括“鋰離子電池”。雖然這些電視沒有出現故障的跡象,但調查人員認為,小心處置這些電池非常重要,因為對電池金屬圓柱體的任何損壞都可能導致電池暴露並導致電池內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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